工信部机构职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各领导的个人简历及主管工作如下:
工信部党组书记、部长 肖亚庆
个人简历:肖亚庆,男,汉族,1959年9月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主管工作: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工作。
工信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开朗
个人简历:郭开朗,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管工作: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工作。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张克俭
个人简历:张克俭,男,汉族,1961年7月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主管工作:主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工作。分管军民融合推进司。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江平
个人简历:王江平,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主管工作:负责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人事、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原材料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部属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与考试中心。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辛国斌
个人简历:辛国斌,男,汉族,1965年12月生,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主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监测、节能与综合利用、基础装备工业、离退休干部、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分管财务司、运行监测协调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装备工业一司、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工业文化发展中心、通信清算中心。联系审计署工信建设审计局。
工信部副部长 徐晓兰
个人简历:徐晓兰,女,汉族,1964年2月生,工学博士,致公党中央常委,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主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中小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中国电子学会。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张云明
个人简历:张云明,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工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主管工作:负责信息通信业发展、管理、安全等工作。分管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局,地方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应急通信保障中心。联系中国通信学会。
工信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建民
个人简历: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主管工作:主持国家烟草专卖局全面工作。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田玉龙
个人简历:田玉龙,男,汉族,1963年5月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主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无线电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厅、装备工业二司、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新闻宣传中心(人民邮电报社)、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信出版传媒集团。
工信部总工程师 韩夏
个人简历:韩夏,女,汉族,1962年6月生,工学学士、工商管理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主管工作: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信息通信业发展、管理、安全工作。
工信部总经济师 许科敏
个人简历:许科敏,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
主管工作: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政策法规、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机关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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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运转、信息简报、电子政务、安全保密、信访保卫、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人员设置:
主任:高东升
一级巡视员(正局长级):程晓明
副主任:任利华 毛俊锋 宋平 蔡丹
一级巡视员:简秧根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张红宇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秘书一处
秘书二处(总值班室)
文秘档案处
督办处
信息处
电子政务处
信访保卫处
新闻处
保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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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有关重大战略,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黎烈军
副司长:王鹏
一级巡视员:于晓东
副司长:王群峰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舒朝晖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政策研究处
产业组织处
产业融合发展处
法规处
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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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负责归口管理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年度中央财政性资金规模、方向、计划和分行业分领域使用安排的建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承担援疆、援藏、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和扶贫工作;指导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
人员设置:
司长:王伟
副司长:宋志明 张新 姚珺 张建华
处室设置:
综合处(定点帮扶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区域处
投资处
工程建设处
新兴产业处
工业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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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姜子琨
副司长:郑琳 翁啟文 雷文
副巡视员:杨晓娟
处室设置:
综合处
财经政策处
预算处
财务会计处
离退休财务处
审计处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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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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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罗俊杰
副局长:陶青 何海林 王文远
一级巡视员:解三明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经济运行处
监测预测处
统计分析处
保障协调处
应急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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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人员设置:
局长:梁志峰
一级巡视员:叶定达
副局长:王海林 王岩琴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政策规划处(非国有经济处)
服务建设处
融资促进处
创业创新处
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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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人员设置:
司长:黄利斌
副司长:尤勇 王孝洋
处室设置:
综合处
节能处
节水处
资源综合利用处
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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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1.指导工业、信息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拟订民爆行业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民爆行业科技成果和专用设备管理;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
3.负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统筹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应急科技成果推广;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统筹协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6.综合协调部内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负责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设置:
司长:金鑫
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罗志坚
一级巡视员:张卫
副司长:卞明尧
二级巡视员:崔岗
处室设置:
综合处
安全产业处
民机民船处
民爆处
禁化武监管核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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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原材料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新材料产业发展,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人员设置:
司长:陈克龙
副司长:陈恺民 邢涛 冯猛 张海登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石化化工处
钢铁处
有色金属与稀土处
建筑材料处
新材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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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发展。
人员设置:
司长:王卫明
副司长:郭守刚 汪宏 王振
一级巡视员:苗长兴(正局长级)
一级巡视员:钱明华
处室设置:
综合处
通用机械处
专用机械处
汽车发展处
汽车管理处
智能制造处
12、装备二司(装备工业二司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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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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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纺织、轻工、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何亚琼
一级巡视员:曹学军 张晓峰 郭翔(西藏挂职)
副司长:周健 王孝洋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纺织处
轻工处
食品处
医药发展处
医药储备处
医药储备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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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人员设置:
司长:乔跃山
副司长:杨旭东 徐文立 史惠康
副巡视员:侯建仁
处室设置:
综合处
集成电路处
电子系统处
消费电子处
电子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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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1.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相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行业基本情况、重要信息等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能力提升;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3.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
4.指导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应用。
5.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依法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业。
6.审核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提出行业投资指南;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中软件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设置:
司长:谢少锋
副司长:王建伟 江明涛 杨蔚玲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两化融合推进处
系统创新应用处
软件产业处
信息服务业处
数字经济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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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推进信息通信业对外合作的相关项目。
人员设置:
司长:谢存
一级巡视员:陈家春(正局级) 刘郁林
副司长:赵策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网络发展处
政策标准处
通信建设处
网络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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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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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组织拟订电信网、互联网及其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承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工作;承担建立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拟订电信网、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和应急管理与处置;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特殊通信管理,拟订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的政策、标准;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隋静
一级巡视员(正局长级):周少清
副局长:张光明 杜广达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信息安全处
数据安全处
重要通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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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谢远生
一级巡视员:祁锋
副局长:徐波 赵征 林啸
处室设置:
综合处
地面业务处
空间业务处
频率规划处
监督检查处
无线电安全处
无线电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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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徐朝锋
副司长:庾志成 朱科儿 黄颖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杜晓雁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亚洲处(港澳台处)
欧洲非洲处
美洲大洋洲处
国际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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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直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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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人员设置:
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勇
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徐宝峰
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阳辉
直属机关党委一级巡视员(正局长级):冯海沧
直属机关党委一级巡视员(正局级):田川
处室设置:
党委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
纪律检查室
巡视工作处
统战群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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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治、生活待遇。
3、指导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5、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负责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7、协助办理有关离退休干部的财务管理、医疗保健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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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后勤经营发展规划,指导经营单位改革发展。
2、承担机关物业、餐饮、交通、文印、会议、通信、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部属产权房房改等工作。
3、承担机关消防和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双拥共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偿献血、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指导在京部属单位相关工作。
4、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年度统计报告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5、承担机关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7、承担机关行政财务和外事经费会计核算工作。
8、承担机关及部属单位外事服务、国际合作事务性工作。
9、受部委托管理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白塔寺招待所、文印中心、房屋修缮队等部属事业单位。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6、驻部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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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综合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四家单位。
人员设置:
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郭开朗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局长级):李志宏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副局长级):敖金如、宋民宝
驻部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纪检监察员:胡国齐
处室设置
办公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第六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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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军工电子管理等,并负责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承办的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党组书记:张克俭
副局长、党组成员:吴艳华 徐占斌 董保同 李立功
机构组成:
西北核安全中心
合作交流中心
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
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
军工项目审核中心
重大专项工程中心
老干部活动中心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
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
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西南核设施安全中心
军用核设施核安全技术审评监督中心
新闻宣传中心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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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人员设置:
局长:张建民
副局长:
段铁力 张天峰 韩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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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中国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航天管理及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履行政府相应的管理职责。对航天活动实施行业管理,使其稳定、有序、健康、协调地发展。代表中国政府组织或领导开展航天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人员设置:
局长:张克俭
副局长:吴艳华
秘书长:许洪亮
机构组成:
秘书处
综合司
发展计划司
系统工程司
科技与质量司
处事司
协调司
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
对地观测与数据中心
航天遥感论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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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除核电外)相关项目的论证、审批、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
人员设置:
主任:张克俭
副主任:董保同
秘书长:邓戈
机构组成:
综合司
发展计划司
系统工程司
核应急与核安全司
科技与质量司
处事司
国际合作司
协调司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核材料管制办公室
同位素管理办公室
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
核技术支持中心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
来源:5G产业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