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20亿!损失6亿!LNG船“国产化”交“天价学费”!

军工资源网 2026年01月26日

近日,韩国法院作出判定,设计方赔偿船厂14亿元、船厂赔偿船东20亿元——围绕韩国首个国产LNG液货舱技术“KC-1”的长期争议终于迎来关键裁决。而两艘价值3亿美元的“国产”LNG船自2018年至今仍处于长期停航状态,损失也超过了3亿美元,这一曾被寄予厚望的国产化项目让韩国船企交出了天价学费。

自主设计韩国型LNG液货舱状况频出!参与三方均损失惨重

1月16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0合议庭就三星重工针对设计方韩国天然气公社(KOREA GAS)提起的赔偿金请求诉讼作出判决,认定韩国天然气公社对“KC-1”LNG液货舱缺陷负有责任,判令其向三星重工支付约2995.97亿韩元(约合2.03亿美元、14.2亿元人民币)。

三星重工在2024年4月按照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的裁定,向船东韩国SK海运公司支付了2.9亿美元(当时约合20.5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之后,基于责任“百分百全部在于韩国天然气公社”的认定,因此在国内诉讼中向韩国天然气公社提出了等同于上述金额的全额索赔。

法院认可了韩国天然气公社的损害赔偿责任。审判庭指出:“韩国天然气公社在开发新型液货舱时,负有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性的注意义务,应当开发不存在缺陷的技术,但其未尽到该义务。” 法院还表示,“可评价为因韩国天然气公社过失所致的违法行为。”

不过同时,法院亦部分认定三星重工存在责任,将韩国天然气公社的损害赔偿责任比例限定为2.9亿美元的70%,即2.03亿美元。按此计算,三星重工将因此损失8700万美元(约合6.1亿元人民币)。

对此判决,韩国天然气公社方面表示:“将与法律代理人协商,根据今后的法律程序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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